铝艺围栏 / INTRODUCTION
2.1.9运行时不允许对带有压力、高温的设备做维修,必须维修时应事先做好完全措施,并有旁人监护。
2.2.1工作前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,保持正常水位,不准烧底或高水位。正常不间断供水,但水位仍不降和满水位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处理。仍不见水位回到正常状态,应停顿检查。
2.1.5供汽时首先排放分汽包凝结水,并缓缓打开主蒸汽阀,当分汽包压力与锅压平衡后才可缓缓打开供汽阀。
2.1.7点火时应密切关注注意点火状态,如经二次点火仍点不起,应重新经吹扫后才可以进行第三次点火,再点不起应停止进行点火,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。
2.4.8锅炉的除尘设施应保持完好,定期检验并清除可收集的尘埃,发现除尘设施严重失效时,应停炉检修。
2.4.9锅炉运行时,气压表指针不允许超出经线,当超过时应立马停止燃料供应,并打开安全阀。
2.5.1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班,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,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,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,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人接班后方可离去。
2.1.4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(安全阀水位表、压力表、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施)确认良好后方可工作。
2.3.3鼓风风量:应根据煤层厚度和燃烧的工况调整,按燃烧段需要和风压不同配风。
2.3.5当锅炉负荷减小时,应先减小鼓风,后减小引风,当锅炉负荷增加时,应先增加引风,后增加鼓风,严禁正压燃烧。
2.4.1司炉人员应定期做自动及手动排气,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。
2.7.7燃烧设备损坏,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,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。
2.6.5长时间停炉(5小时之后)应关闭供水阀、进油阀、回油阀、回油网,但禁止关闭快门阀。
2.5.2交班时,锅炉气压、水位应正常,安全附件通风除尘装置应完好有效,应清排渣,打扫完毕,无不正常的情况时,才能接班.
2.2.2每班应冲洗水位表,不少于两次,密切关注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,如发现有水位表失灵的,应立即修复,两只同时坏时,应停炉检修,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,也应停炉检修。
2.3.1煤层厚度:根据煤质及负荷要求合理调整煤层厚度,一般应为100-150mm。
2.3.2炉排速度:正常的炉排速度应使炉排面上保持有均匀燃烧的火床,不能有断火,同时在炉排后轴前的炉排面上没有红煤。
2.4.5锅炉运行中,严禁在锅炉本体、阀门人孔、手孔、管道等上面敲击,值班人员一定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,如发现锅筒、炉管、人孔、手孔、安全阀水位表、压力表、排污阀等有漏水或漏汽,要立即停炉检修。
2.4.7每个司炉工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,未经许可,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,外来参观者未经有关领导同意,不准进入锅炉房,炉顶、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他无关物品。
2.4.2锅炉运行中,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,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一个大气压的,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,并立即更换。
2.4.3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,每班应开启一次,并在运行稳定时,对底负荷进行排污,排污操作应戴手套。
2.4.4锅炉操作间与主要用汽车间应设有通讯号装置,并保持密切联系,严防负荷突变发生意外事故。